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县工会维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工会所在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职工(农民工)综合法治素养,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职工权益获得感。近日,乐业县总工会联合乐业县人社局开展“集中调解季”活动。
此次活动,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4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县总工会律师(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律师(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乐业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职工前往幼平乡初级中学领取学生资料途中,在乐业县同乐中路口发生车祸,事故发生后,所涉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差额23925.92元,经调解员调解已协商解决,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矛盾。
图为到同乐司法所开展调解
图为调解前开展沟通工作